2012-10-15

无题

早上在去柏林的火车上翻阅Bild报纸,看到上面一条关于前德国一台(ARD)新闻节目Tagesschau主持人Eva Herman破产的消息。今年57岁的Eva Hermann曾在德国一台主持了17年的新闻节目,如今因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和律师费用和法庭费用被迫宣布破产。她在1995年为了省税花50万欧元在德国东部的莱比锡投资了3处房地产用于出租,但因为租金收益预先估计过高导致收益并不如预期的高,不过好在以前在电视台工作,收入稳定而且颇为丰厚,尚能定期偿还银行的贷款。2006年此人因为写了一本书Das Eva-Prinzip,被认为赞同Nationalsozialismus的关于家庭的政策而激起舆论巨大的讨论。为此她丢掉了电视台的工作,尔后在与前雇主德国一台的法律诉讼中又输了官司。这样她的事业就走到了谷底。
这条新闻告诉我:
1. 不要试图挑战公众认可的观点
2. 买房投资用于出租,租金收入不可过于乐观,最好还贷的数额 << 保守的租金收入
3. 与国家机构打官司不要指望能赢

1 条评论:

  1. 收到!所以全额购房投资,不贷款!哈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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